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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冶炼厂地块能否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住宅及商业)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18-06-04 17:14
要求,该地块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存在土壤环境风险,土地使用权人应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活动。如经确认为污染地块,应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使其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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