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
《关于公布韶关市2020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韶工信〔2020〕79号)已经通过OA系统下发,这些名单都是在各分局前期摸排统计上报的基础上确定的。为进一步推进我市2020年度清洁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督促企业按时注册并展开工作。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在名单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www.gdqjsc.com)注册并启动清洁生产审核。
二、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技术指导。各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督促名单内企业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按期完成域内所涉企业年度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任务。
三、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由于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清洁生产培训工作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项工作要求2020年11月底前要完成评估验收,时间紧、任务重,各分局要督促企业统筹谋划、抓紧时间推进,克服等靠思想,如有问题可径向法规科技科咨询。
附件: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2020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