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29 日,市生态环境局浈江分局副局长吴思文同志就“简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一些常见的问题”给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分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单位全体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学习。
吴思文根据《行政处罚法》《关于“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新旧法律规范衔接适用问题的意见》《中共韶关市委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规定,对“未验先投”“锅炉”“畜禽散养户”“首违不罚制度”等四个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学习分享。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本次学习,增进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相互学习交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法规科技科:欧阳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