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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1-11-09 10:50


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组织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农村河、塘、沟渠类水体进行了排查,暂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发现疑似农村黑臭水体,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8750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