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医疗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监管、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应急监测、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等各项环境管理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指导帮扶,为推动企业有序恢复生产提供生态环境基础保障。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推动复工复产安全有序,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要求,一方面要了解掌握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一方面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摸查实际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宣传和解读,对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后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指导帮助解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环境监管服务。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环境监管服务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