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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再动员再部署 全力推进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0-03-20 16:49

在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第二期排污许可管理视频培训会议后,3月18日下午,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卫斌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对全市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报讲评当前全市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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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安排,3月底前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发证、登记率不少于60%,4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7月底前今年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率不少于60%,9月底前基本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发证登记工作。根据污普数据的梳理筛查,我市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企业数为2634家,截至17日完成434   家,完成率为16.48%;今年须发证、登记的企业数为2728家,目前完成72家,完成率仅为2.64%,进度总体滞后。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分局在开展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中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统筹组织推进不力、宣传发动不到位和市级技术组指导不到位等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会议要求,在下步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中,一是要高度重视国家排污许可核发、登记工作,各分局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协调推进国家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二是要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统筹推进国家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发放《省厅致排污企业的一封信》,各分局可采取电话、现场走访、联系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等形式,确保通知到每家企业。加强与工信、农业农村、各乡镇(街)政府等部门的联动,协同推进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三是要加大对国家排放许可证核发的技术指导支持。针对企业环保管理人员不足、填报困难等问题,各分局可采取成立工作答疑群等形式,解答、帮扶企业填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将成立专门核发技术帮扶小组,对各分局加强技术指导。四是要加大对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监管执法。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0年3月13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执法为助力,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全覆盖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度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