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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知多少?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1-04-20 16:18

韶关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知多少?

近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双周讲坛”学习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卫斌对2018-2020年韶关市生态环境380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解读,从案件总体情况、原因、下一步措施等三方面重点分析,并对2021年执法工作重点作说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莉、方贵平、陈卓,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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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卫斌对2018-2020年韶关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整理、分类和归纳。三年来,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中,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或超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经营的案件占比最大(30%),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未委外处理,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出排污许可证排放总量或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及违反《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情况也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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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分析了案件发生原因:一是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主要是未依法办理相关证件及手续,对环保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认识不足。二是企业守法经营意识不强。存在污染物超标、直排、偷排现象。三是企业环境管理不够到位。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系统不完善,缺乏专业环保人员。四是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不力。表现在风险意识不强,平时未开展应急演练,关键时刻不能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五是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特别是镇、村普法宣传,未形成良好学法懂法氛围。

会议强调,为减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案件的总体情况和产生原因,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一要落实“放管服”改革,主动服务企业,积极引导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通过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及早发现问题,督促企业落实防治措施,做好源头防控,防患于未然。二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事前事中及证后监管,运用移动执法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三要加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为环境管理、现场执法提供客观的科学依据,增强企业的守法自觉性,提高环境管理与决策的信息化水平。四要加大对环境风险问题的研判,根据信访投诉及交叉执法检查情况,梳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强风险点研判。五要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举办形式多样的环保宣教系列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环境管理人员环保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业务水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结合日常监管力度、执法能力、生态环境质量等因素,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的分析研究,指导、督促、帮扶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整改工作,助力韶关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