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安全勿忽视 未雨绸缪放心间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对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梳理全区范围内环境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我局实际情况,重点组织对两个方面开展检查工作,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减少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检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处置单位。通过全面摸排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企业的风险点,重点检查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历年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紧紧围绕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地方实际,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区域和企事业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结合各类环境执法检查,加大环境安全管控力度,认真抓好环境安全基础管理,努力把“想不到,不知道”的环境安全问题纳入视线,扎实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切实做好重大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通过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闭环管理”,落实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重大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领导包案,定期跟踪督办,对整治不力或长期不能消除的重大隐患,要进行约谈、挂牌督办,确保环境安全问题整治到位。
图为罗海涛副局长(左一)带队前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图为罗海涛副局长(左二)带队前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