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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境监管,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动“亮剑”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1-08-25 14:48


为遏制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频发态势,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8月,韶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涉铝灰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以铝型材、金属冶炼、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为主,加强城乡结合部及省界、市界、县界以及可能出现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河道、沟渠、山谷、废弃房屋、矿坑、溶洞等重点目标场所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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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公安联合检查组对出省货车进行抽查

同时,为切断跨省非法转移通道,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公安机关设立危废物品省级联合执法检查站,依托正在“升级增效”建设的省级检查站点,设置乐昌粤北、南雄珠玑、翁源坝仔、仁化城口等4个治安检查站点,开展省界联合检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抽调各县(市、区)分局8名执法骨干会同公安部门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于8月9-13日对驶往湘赣两省的跨省车辆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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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公安联合检查组对出省货车进行抽查

此次抽查,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公安部门出动56人次,共排查车辆202辆,暂未发现非法转运危险废物行为。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司法联动,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行为的摸排,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收到生态环境局移送案件12宗,刑事拘留82人,逮捕63人,行政拘留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