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吴山同志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经验分享,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贺美峄同志做补充发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卓主持会议,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全体人员通过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参与学习。

图 乳源分局吴山经验分享
吴山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概述,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办法的法律依据、政策文件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流程等方面做出经验分享。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当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发生时,明确赔偿权利人、义务人,同时通过损害评估确定赔偿范围和其他解决方案等,从而尽量让义务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使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图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流程
贺美峄就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后应急处理处置进行补充。一是要及时印发应急处置方案,为应急处置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二要进行分类应急处理处置,以便降低处置难度和减少处置成本。三要及时对污染区域进行管控,将损失降到最小。

图 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贺美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