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我市2020年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有关部署,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主要目标:AQI优良达标率达到93%以上,国家考核六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全市13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比例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黑臭水体为0;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我市《韶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印发实施。根据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2020年度实施方案,持续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通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燃煤和能源消费总量,深化工业污染源脱硫脱硝除尘治理,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工地和运输扬尘管理,禁止露天焚烧等措施,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市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整治;全市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严格落实市、县、乡镇(街道)等各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秸秆回收综合利用。加强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和乱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空气质量的预测研判,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继续完善巡查考核制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三方评估考核,及时总结、发现、解决相关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督导与责任落实。
2.持续打好打赢碧水攻坚战
一是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和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21个市控以上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重点强化横石水和马坝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2020年年底前,所有重点污染源企业完成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四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清理市区及县城生活污水入河排放口,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全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五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行畜禽养殖总量与区域双控制,严格执行禁养区环境监管。
3.持续打好打赢净土防御战
一是继续加大大宝山、凡口矿等周边区域土壤治理与修复力度,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稀土活动,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二是持续推进中央回头看、固体废物审计、“三个一”专项等问题整改,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管理排查整治,加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防范区域固体废物环境风险。三是强化详查调查成果应用,编制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规划,逐步解决土壤环境问题加快经验模式梳理,进行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为各地提供可借鉴的做法,解决土壤环境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四是继续推进化工厂风险管控与修复项目工作。五是进一步推进我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与监督,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
(二)推进环保系统意识形态建设
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主流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对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的管理,牢牢把好导向关;加强舆情风险评估和热点敏感舆情处置;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全面提升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水平,推动党支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三)全力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
抓好《韶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贯彻实施,切实开展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彻底解决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清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全面落实固废专项督察整改任务。
(四)持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全新运行体系,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内容,优化环境监管服务,狠抓工作落实,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健全日常监管模式,持续改进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坚决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统筹好各项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加强对环境执法形势的研判,对现场执法效能进行调研评估,大力开展非现场执法。四是狠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加强联合打击力度。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平台的运用管理,加大重点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力度,细致排查信访“积案”,对反复投诉、投诉较多的案件主动开展“回头看”。六是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全市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料信息数据库,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五)有序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一是定期分析减排形势,对减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减排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预警。二是强化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组织对电力、水泥、钢铁、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监察,确保完成重点减排工程项目以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六)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一是重新梳理审批流程。结合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实际工作情况,重新梳理环评审批工作程序,明确环评文件的受理条件、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现有的行政审批流程,全方位融入全市推导的“一件事”办理流程,接入省、市网络办事系统;二是完善重点项目的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深化“放管服”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并联审批制度,对已经完成了规划环评的项目,重点把好生态环境标准关、排污总量关、保护措施关;三是主动做好环评服务,加强对项目的具体指导。将根据重点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在项目规划、环评、建设、投产等各个阶段,指定专人配合建设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七)继续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组织编制普查公报。按照污染源普查公报编制的有关要求,对普查各阶段工作进行梳理,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分析,2020年2月中旬前完成普查公报编制。二是开展普查工作验收。2020年2月中旬前,完成对各县(市、区)普查工作验收,编制10个区县级验收评估报告、1个市级验收自查评估报告。三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污染源普查档案归档。2020年6月前,向市档案局移交普查档案。
(八)着力抓好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推进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按计划开展重阳河出口、苍村水库、马坝河出口、白沙、园洞水、河口村(翁源上游)、鲁古河水库、新丰江上游、总甫断面、高坪水库等十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完成县级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县级市政府和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三是强化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对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的运用,不断完善辖区内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应急物资、装备队伍能力等信息的系统收集并实现动态更新,实现“图上分析、图上调度、图上会商、图上指挥”的应急响应机制。四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韶关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动态监管、迅速化解的风险管理工作机制。五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排查,全面压实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有限空间环境执法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强化企事业单位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技术规范。
(九)继续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
一是加快生态环境机构改革落地。建立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市直相关部门加强与县级政府的协调沟通,厘清市局、分局与县级政府间的权责关系,加快出台我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尽快制定县级生态环境机构“三定”方案,调整理顺各级生态环境机构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权、责、利,理顺人、财、物。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做好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着力打造环保铁军。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注重干部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旱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干部触红线、碰底线。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