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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韶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1-12-08 17:06


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要求,我局组织102家企业参加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经企业自评、区县分局审核、市级复审,形成了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至12月23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751-8620260

电子邮件:sthjjzfek@126.com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二科

附件:2020年韶关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