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12月6日12时,我市共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7批共12件(其中10件来电、2件来信,重复案件2件)交办案件。我市已全部组织进行调查处理。目前立案1宗,责令停产整改1家,基本办结案件4起(汇总材料盖章审核阶段)。
各县(市、区)继续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交办案件办理。第六批53号交办件反映的水污染问题,接报后翁源县委书记和县长立即召开会议,对案件调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管副县长专门召开交办会议,将案件反映的问题交办到县水务局、信访局、环保局等各相关单位。县水务局和环保局工作人员按照落实交办案件“四个第一”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把核查情况上报。同时翁源县县委书记、县长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来电21号交办件跟踪办理情况,2016年12月5日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交办的信访件办理进展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督促依时办结,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的任务。
其余案件也正在有序办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