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12月8日12时,我市共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9批共16件(其中13件来电、3件来信)交办案件。我市已全部组织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办结案件2件(第一批来电21号、22号),按督察组要求反馈查处情况5件(第一批来电21号、22号、第二批来电39号、40号;第三批来电45号),立案1宗,责令停产整改1家。
交办件第2批39号(主要投诉内容: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段口村委会竹筐潭村组,村里有一百亩农田,村官把农田附近的树砍掉造成水土流失,导致农田荒废。投诉者投诉到多个部门都得不到解决。)经核实,举报反映的地点在2015年10月5日发生过滥伐案件,案发后曲江区立即全力对案件进行侦破,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经现场核查,农业、林业部门认定原砍伐点距离农田约200米,并已于2016年上半年复绿,现场树木高约1米,已经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现象;经樟市镇核实,未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水土流失导致的一百亩农田荒废问题;国土部门经现场查验,确定交办件反映的地块为基本农田,植被保存完好,无水土流失状况。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但该地块属于梯田无机耕路,没有进行过高标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耕作条件恶劣,加上近年来稻谷市场价格下降和年轻人大部分外出务工等原因,存在部分农田丢荒问题。对此,曲江区水利部门和樟市镇政府计划对上述地块进行水利设施和交通机耕路建设,以提高土地耕作条件;鼓励村民种植基本农田允许种植的经济作物,减少工地丢荒;区政府拟将上述地块纳入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中进行建设。
交办件第2批40号(主要投诉内容:韶关市新丰县回龙镇新村水泥厂,水泥粉尘,臭气、噪声以及排放污水到河涌,对临近村民的污染很大,环保部门来检查评估过要求水泥厂附近的居民搬迁,但是几个月后又没有下文。)和交办件第3批45号(主要投诉内容:韶关市新丰县回龙镇新村鸿丰水泥厂离居民区太近,排放的粉尘、噪声严重影响居民。希望该水泥厂搬迁。)为重复案件。经核实,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共有35户住户需搬迁安置。目前,已拆迁安置2户,仍需搬迁安置33户;该企业废气、噪声排放达标,废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但在查处期间,该企业窑尾SO2超标排放,新丰县环保部门已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进入立案处罚程序。
其余案件也在有序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