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12月10日12时,我市共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11批共20件(其中15件来电、5件来信)交办案件。我市已全部组织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办结案件4件(第1批来电21号、22号,第4批来电47号,第5批来信15号),按督察组要求反馈查处情况8件(第1批来电21号、22号、第2批来电39号、40号;第3批来电45号,第4批来电47号,第5批来信4号、15号),立案1宗,责令停产整改1家,追缴排污费74830元,处罚10万元。
第8批21号交办案件督办情况:该案件反映反映南雄市帽子峰、澜兰、百顺非法开采稀土矿资源。利用稀土污水处理厂(鸿淼污水处理厂)偷偷开采液体稀土资源,特别是晚上,持续一年多,希望加强监管。在12月8日督办的基础上,12月9日,市督办组第三小组一行4人到南雄市进行案件督办。主要是对南雄市政府收集的材料进行查看,南雄市政府对案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不够重视,资料提供不够及时,关键材料有缺失。督办组已现场督促南雄市政府按省、市交办组的要求重视案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报送案件处理情况。
第9批47号交办案件督办情况:该案件反映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东城开发区(东莞的厂转移过去)十多家化工厂晚上偷排污水,污水味道难闻,污染新丰江,下游是东江河。坚决反对在当地计划建设垃圾发电厂。12月9日市督办组第二小组一行4人在新丰县继续对马头镇化工厂案件进行督办,要求新丰县要对8日现场提出的4个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案件及时办结。
第10批24号交办案件督办情况:该案件反映仁化县董塘镇高宅、五一、红星村委会土地严重污染,影响饮用水源。12月9日市督办组第一组一行3人到仁化县进行现场督办,要求仁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核查清楚案件中提到的相关举报问题,收集、汇总相关材料,按省交办组要求编写案件汇报材料,按时报送市交办组。
其余案件也在有序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