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韶关市环境问题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2016年12月5日)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16-12-05 16:15

截止2016年12月5日12时,我市继续对交办案件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同时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督办工作小组,对交办案件县(市、区)进行督办。采取与地方政府和地方办案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交换意见;现场协同地方指导开展调查处理等方式进行交办案件全面跟踪督办。

交办案件第五批15号交办案件,投诉人来信反映“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不全,区县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不齐全,有的有,有的没公开。”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市环保局和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对近年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查找存在问题。对查找发现的存在问题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信息。

其余案件也正在有序办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