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号,省环保厅固废与重金属管理处副处长戴萌会同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副组长刘荣超和省环保厅环监局张伟东等组成省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第八工作组对韶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的要求,督查组召集韶关市政府办、各县市区的分管领导以及市大气污染防治成员小组召开了通报会议,对我市加强和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做出了检查和指导。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新科主持,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招文锐首先代表市大气污染防治成员小组汇报了前期我市各部门配合联动开展整体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工作。
督察组就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包括:1.强化分析研判,切实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2.精准监管防控,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3.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积极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4.加强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努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新科随后对各县市区的分管领导以及市大气污染防治各成员小组提出了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负其责、全力以赴的意见。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