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12月17日12时,我市共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18批共39件(其中26件来电、13件来信)交办案件。我市已全部组织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办结案件15件(第1批来电21号、22号,第4批来电47号,第5批来信15号, 第6批来电53号、第7批来电39号、40号,第8批来电43号,第9批来电48号,第10批来信24号,第11批来信30号、来电52号、53号、第12批来电50号、第13批来电44号),按督察组要求反馈查处情况13批次24件,立案5宗,责令立即改正1家、限期整改(改正)1家、关闭1家,责令停产整改1家,刑事拘留6人、追缴排污费74830元,处罚10万元。
第十二批48号交办案件{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高水易屋村旁边有一个博泰纸业,距离居民区两三百米,废气扰民严重,特别半夜,纸渣就拉到山里挖坑填埋,废水虽然有处理设施,以前可以看到厂排的废水是红色的,后来埋了条管通到浈江排放},案件调查核实情况:
一、根据环评批复要求,以公司生化处理系统为边界,设定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始兴县国土局测绘队现场测量结果显示以该公司生化处理系统为边界,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101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二、根据该公司的验收监测报告以及2016年12月11日下午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臭气值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臭味值排放符合规定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未超标。三、经县环保调查了解,案件投拆该公司纸渣拉到山里挖坑填埋问题,反映属实。该公司委托厂区所属村村民承包公司造纸沉淀废渣清运,承包人私自将一批造纸沉淀废渣拉到自己承包的山上进行倾倒。四、经始兴县环保局调查了解,未发现厂排的废水是红色的问题。根据该企业环境验收监测报告以及始兴县近两年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该厂排放的废水可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表》(GB3544-2008)表2标准,无超标排放问题。收到投诉后,始兴县监测站再次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五、投诉人反映的“埋了一条管道通到浈江排放”,为始兴县园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铺设的配套排污管网。投诉内容部分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始兴县环保局已进行立案查处,并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下一步将进行立案后续查处工作。收到整改通知后,该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运,2016年12月15日现场核查时已清运完毕,2016年12月16日该公司已对该倾倒点进行种植树苗复绿。
第十二批50号交办案件{韶关市乐昌市长来镇248省道旁边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进出公司的大型车辆噪声和生产粉尘严重,厂里的污水直排到水沟。有向乐昌市、长来镇等相关部门投诉过,没有效果},案件调查核实情况:一、该公司进出的运输车辆未对运输货物采取有效防扬尘、防撒落措施,造成运输车辆扬尘、货物撒落等污染公路环境。二、该公司部分生产车间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未严格控制粉尘排放,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状态,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三、该公司的部分原辅材料堆放场未实行防雨水、防渗漏、防流失、防扬尘措施,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四、目前暂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的现象。投诉内容部分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一、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不得放行超载及未采取防扬尘、防撒落等有效措施的运输车辆出厂,并对现场发现未落实防护措施以及有超载等违章行为的运输车辆进行整改或查处,目前已落实,未发现污染现象。二、责令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在运输车辆进出频繁的东门增加清洗槽;在厂区生产车间增加防尘设施,严格按要求落实除尘降噪措施;并新增加洒水车,加强对厂区及厂外附近公路的洒水频次,扩建三级初级雨水收集池沉淀滤池、门口增加车轮清洗槽,于12月20日完工,并投入使用。三、针对中建材水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其部分生产车间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未严格控制粉尘排放,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状态,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乐昌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立即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16年12月12日依法对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处罚款四万元(¥40000元)。该项目已同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2017年1月20日左右交付图纸,2月15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2月17日动工,5月31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第十三批44号交办案件{韶关市翁源县龙江镇有一个烟囱排放废气污染村民},案件调查核实情况:翁源县行政区域划分为七镇一场,分别是:龙仙镇、江尾镇、坝仔镇、周陂镇、官渡镇、翁城镇、新江镇、铁龙林场,并无“龙江镇”这一地名,信访人反映的地址与翁源县镇场名称不一致。根据信访件内容,信访人反映的信息内容比较简单,且反映的地域和事项无具体的调查对象。翁源县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涉及废气排放的各重点排污企业,县环保局未发现企业闲置废气处理设施及超标排污的情况。县环保局梳理了半年来收到的信访案件材料,未发现关于投诉烟囱排放废气污染村民的案件,未接到关于群众反映解决工业烟囱排放废气污染问题的诉求。涉及县城餐饮服务行业的油烟投诉均得到妥善处理。综上,目前未发现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下一步,翁源县将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联合环保、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深入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对各种工业炉窑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放污染物达标情况进一步开展地毯式清查工作,从严从快、不留死角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抓严抓实,推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投诉内容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