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粤期间信访受理结束 共向我省转交信访件3851件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16-12-30 16:46

    本报讯(粤环宣 韶环宣)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截止28日20时10分,接完最后一个群众投诉电话后,中央第环保督察组在期间停止接听、受理公众环境投诉电话和来信。自上月28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我省共接收中央第环保督察组来电来信信访件3851件。

中央第环保督察组在期间,采取接听受理群众信访投诉、查阅文件、现场督察督办等形式,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家环保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督察督办。一个月,中央第环保督察组共向我省转交信访件30批3851件。

对于转交我省的信访投诉件,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按照督察组要求,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主动作为,严肃问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截至12月28日,全省各地已反馈办理结果21批共2485件已对4688家企业责令整改,立案处罚企业2557家,拟处罚金额7862.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0宗,行政拘留52人,刑事拘留88人,约谈857人,问责409人。

    截止2016年12月30日12时,韶关市共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31批共60件交办案件。我市已全部组织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办结案件45件,按督察组要求反馈查处情况23批次49件,立案11宗,责令立即改正10家、限期整改(改正)31家、关闭4家,责令停产整改10家,刑事拘留10人、问责11人,追缴排污费74830元,处罚38万元。

下一步,我省各地还将继续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直到全部信访问题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