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以来,韶关市按照中央、省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截至12月27日,韶关日报、韶关市广播电视台共开设宣传专栏2个,刊发相关报道65篇,通过《韶关舆情简报》上报涉环保类舆情信息6件/次。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环保督查期间,根据统一部署,我市成立了宣传舆情组,统筹负责全市环保督察宣传工作。11月28日、12月7日,市委宣传部与市环保局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宣传舆情组的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配合做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来粤督察迎检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及时传达相关要求,部署我市环保督察宣传报道工作。
二、做好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省的要求,做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信息公开,韶关电视台综合频道《全市新闻联播》栏目从11月28日至12月7日,以走马字幕形式滚动播报中央环保督察进驻信息。韶关日报、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韶关市环保局公众网等同时刊发相关信息。
三、及时报道边督边改工作情况
我市从11月28日起在《韶关日报》、韶关市电视台综合频道《全市新闻联播》栏目开设《中央环保督察》专栏,及时报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相关环保问题举报件受理情况、调查处理情况和边督边改工作情况。相关报道均按照市环保部门提供权威信息刊播。截至12月27日,《韶关日报》共刊登相关报道37篇,韶关电视台《全市新闻联播》栏目共刊播相关报道28篇。
四、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
及时分析报告督察舆情动态,前后通过《韶关舆情简报》上报涉环保类舆情信息6件/次,切实做好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入驻广东期间涉韶舆情预警监控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