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机关党的建设“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韶关市机关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机关党委作为考核对象接受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考核。
2.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在接受市有关部门考核的同时接受机关党委的检查和抽查。
二、考核内容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进行评价(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按照年度考核和平时情况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结合定量评价的方法,采取目标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方式进行。
(一)目标考核。目标考核采取信息化系统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韶关市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信息化平台,将常态化、日常化的考核指标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考核,由被考核对象根据指标要求及时将资料在信息化平台进行上传,由市直机关工委与第三方考评机构抽调市机关党建人才库成员组成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上传资料进行审核考核;需实地查看的考核指标由市直机关工委与第三方考评机构抽调市机关党建人才库成员组成考核组参加市绩效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实地了解情况和查阅相关资料,按照《考核细则》客观公正给被考核对象逐项、逐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年对被考核对象进行一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市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制度,被考核对象通过自查、指导组现场指导、情况反馈等方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并逐项进行整改完善。被考核对象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由市直机关工委与第三方考评机构抽调市机关党建人才库成员组成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对象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打分。
四、日常检查与考核评分
日常检查由机关党委组织,对照《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对各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目标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2项分值均为100分,根据各项考核得分,分别按照目标考核占70%,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占30%的权重,计算出各项考核得分。
五、结果运用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纳入韶关市机关绩效考核,考核分数按比例计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其中,排名前30%的为优秀等次,45%的为良好等次,其他的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其中,分数低于60分的单位为不合格等次,不得参加下年的评先评优。
各党支部相关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也作为下一年度基层党支部达标创优和党员星级评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