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0-02-21 1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事宜进行第一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南郊九公里。

项目概要: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以下简称“韶冶”)是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生产企业,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是国内首家采用英国帝国密闭鼓风炉炼铅锌专利技术(ISP技术)的大型铅锌冶炼企业。经过近60年的发展,韶冶已成为南方重要的铅锌冶炼生产和铅锌产品出口基地。韶冶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南郊九公里,占地面积395万m2,其中生产用地100万m2。目前,韶冶主导产品为电铅、精锌和硫酸。韶冶设烧结车间、熔炼车间、锌精馏车间、铅电解车间、动力车间、储运车间、质控车间等七个生产及辅助单位,综合管理部、运营改善部、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后勤服务中心、党委工作部等九个机关部(室),现有职工约2100人。

韶冶厂区原有两套完全相同的密闭鼓风炉炼铅锌工艺(ISP)生产系统(一系统和二系统),其中一系统始建于1966 年,1975年建成投产,二系统始建于1992年,1996 年建成投产。一系统已经于2012年关停。现使用的二系统设计产能为铅锌生产15万吨/年,为防范环境风险,目前实际生产负荷12万吨/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局2005 年3 月以粤环函〔2005〕267 号文批复同意建设,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以粤环审〔2008〕29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挖潜技术改造工程投入试生产的通知》同意改造工程试生产,2009年通过竣工验收([粤环审(2010)38号])。2015年,韶冶工厂整体搬迁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评审,目前韶冶厂处于过渡性生产阶段。

近年来,韶冶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环保工作,通过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投入大量资金持续推进多项污染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了厂区废水和雨水系统改造,生产废水零排放,同时完成了烧结车间热振烟气重金属及硫资源回收技术改造、烧结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厂煤改气改造、烧结机头部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等,全厂废水完全零排放,废气污染物大幅度下降,周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生产设备潜力,韶冶拟在不改变现有主体生产工艺、原料及产品结构的基础上将现有二系统产能恢复至设计产能,以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相比原有批复情况,韶关冶炼厂实施产能恢复后的生产能力、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均不发生变动,污染防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量显著下降。

为科学评估工厂当前生产活动对周边环境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实施)要求,韶冶拟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其生产活动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为企业恢复至设计产能提供依据。在此背景下,韶冶于2020年2月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工厂环境保护提出改进要求,并将其作为后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依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751- 8399491

邮  箱:wwwzhhh@126.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郊九公里韶关冶炼厂

三、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交流→企业项目现场、周边环境详细调查→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告评审→报告报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是否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污染? 

(3)对企业采取的现有环保措施是否满意?还需要在哪些方面进行改进?

(4)对企业在环保方面有何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次信息公示阶段收集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至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之日起结束。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

2020年2月20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