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翁源县横石水流域水质提升综合处理工程(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
项目概要:拟建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总处理规模 8000m³/d,其中一期建设规模 3000m³/d,二期建设规模 5000m³/d。污水处理厂采取“预处理系统+应急处理系统+生化处理(厌氧、缺氧)+MBR”工艺,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横石水。配套管网采取分流制排水、明管加压输送和PE管作为污水输送管材,总长度约 8km。
建设单位: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翁源县官渡镇华榕大道开发区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1-2611202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惠民北路城市花园(邮编512026)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邮箱:407033922 @qq.com
二、项目污染源分析
1、废水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废水主要为基地及周边工业集聚地企业废水及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废水,包括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各药剂配药和化验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总工程废水排放量8000m3/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37.28t/a,氨氮排放量21.12t/a。
2、废气
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由于伴随微生物、原生动物、菌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而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成分为H2S、NH3,主要发生源是粗格栅、厌氧池、缺氧池、MBR池和污泥处置构筑物等。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格栅机、风机和各类泵等机械设备,这些机械设备主要集中在格栅井、提升泵、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泵房及鼓风机房等构筑物内。主要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污泥、废药品包装和厂区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经MBR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排污管网排放至横石水。
污水处理厂设计了一套处理规模为1500m3/d的应急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pH 调整池+反应池+混凝池+絮凝池+物化沉淀池”,在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异常,比如进水重金属、COD或其它难降解物质超标的情况下,污水先进入应急处理系统混凝沉淀,去除超标污染物后进入水质浓度正常情况下的工艺流程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接收翁源县电源基地及周边工业集聚区现有企业与新增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翁源县电源基地企业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周边工业集聚区企业生产废水需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需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因此园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BOD5、硝酸盐氮(以N计)、磷酸盐等,处理过程产生的臭气浓度不高,经过自由扩散和厂区绿化吸附后,可厂界达标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技术先进,做工精良的低噪声设备;②大型振动类噪声设备分别设置减振基座;小型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墙,如各种风机、各类提升泵;③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使其工作状况良好;④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加强绿化。经过以上的隔音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值一般可降低15~25dB(A),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污泥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标准在厂区内进行临时贮存;废药品包装为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栅渣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结论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污水正常排放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但事故排放时则会导致下游部分河段出现超标,因此污水厂必须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正常运行,并设置应急池,杜绝事故排放的情况,尤其在枯水期时更应加强防范,杜绝废水的非正常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正常排放对纳污水体横石水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泄漏事故发生后事故渗漏废水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持续泄漏情况下区域地下水流场下游周边主要敏感点地下水水质持续变差。需定期开展主要设备和涉污管道的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破损泄漏并采取有效应急防渗控制,防止污染持续渗漏。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水排放污水,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从估算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正常排放时,项目排放的NH3、H2S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标准限值的10%。因此,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70~85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污泥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标准在厂区内进行临时贮存;废药品包装为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栅渣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很小。
五、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进水污染事故、电力及机械故障、设备故障事故及检修。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本评价已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针对废水事故排放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本项目应设应急事故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的污水,本项目事故水池设计容积2000m3。建设单位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施工过程、营运过程切实落实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则本项目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韶关市生态环境局(http://epb.sg.gov.cn/)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