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6000头母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0-03-27 10:02


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拟投资7200万元人民币,选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侯公渡新建年存栏6000头母猪养殖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6000头母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乳城镇侯公渡 

工程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项目租赁土地约1037亩,其中工程总占地约242亩

 项目背景: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规划年存栏10000头母猪,后由于建设单位的养殖规模、养殖地块以及当地政府养殖容量受限,拟将年存栏10000头母猪调整至年存栏6000头母猪。因此,该项目拟重新进行第二次公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年存栏猪只下降,产生的“三废”相应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减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小,是可行的。

建设内容:新建8栋配怀舍,8栋分娩舍;配套建设生产线办公室1栋、办公生活区1栋、员工集中宿舍1栋、场内宿舍1栋、人员隔离宿舍1栋、门卫室1栋等辅助工程,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购置配套的饲养设备。新建蓄水池4个,单个容积250立方,总计容积1000立方;新建废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集液池(粪污暂存池)6个,单个容积500立方,总计容积3000立方;新建缓冲池1个,容积1000立方。

本项目建成后规划总存栏母猪6000头,投产后预计年出栏优质仔猪13万头,全部外售。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本项目的养殖废水主要包括猪粪尿、冲栏水和猪具清洗水,此部分废水连同猪粪及生活污水可全部实现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猪舍、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好养发酵罐恶臭;无害化车间恶臭;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和厨房油烟。恶臭主要为氨和硫化氢;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主要为CO、NOx、HC和颗粒物;食堂油烟;产生的各种废气均经处理后可实现达标外排,经预测,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猪叫、排气扇、水泵、搅拌机等,噪声源强在70~105分贝之间,经减震隔声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猪粪、废垫料、病死猪、废包装、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经处置后可实现不外排。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失效、沼气泄漏引起爆炸火灾以及高致病性猪疫情感染三种主要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员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613-2009)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排放浓度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严者后全部回用于场内绿化和林地浇灌等。

废气治理措施:猪舍和废水处理站恶臭主要为组织排放,拟通过喷洒生物药剂和厂区绿化吸收;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产生的废气经配电房屋顶排放;好氧发酵罐废气经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高20m高排气筒外排;无害化处理间废气经除臭设备处理后经高15m的排气筒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15m的排气外排。

噪声治理措施:建设项目通过场内合理布局,尽可能满足猪只饮食需要,避免因饥饿或口渴而发出叫声,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在办公区、生产区、道路两侧、场四周等设置绿化隔离带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猪粪和沼渣制备有机肥;病死猪及胎盘分泌物经化制法处理;疫苗针头等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由于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失效、沼气泄漏引起爆炸火灾以及高致病性猪疫情感染三种主要风险。因此建设单位在实际运营中必须落实具体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严格管理,定期培训和更新相关的知识,以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科学可行的企业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6000头母猪养殖场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在《乳源瑶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禁养区,选址合理;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相关要求是符合的;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及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其产生的“三废”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妥善处置。只要建设单位能在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将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勇军

联系电话:0751-6915979

邮  箱:414183299@qq.com      

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莞韶城一期黄沙坪创新园第25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况工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邮箱:2068921982@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韶关市生态环境局(http://epb.sg.gov.cn/)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成宝贵意见。

乳源瑶族自治县番灵畜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