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同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合成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20-04-23 11:1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韶关同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合成树脂建设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韶关同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合成树脂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韶关同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华彩新材料工业园,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元,主要经营生产、销售:氯化聚烯烃树脂(氯化聚丙烯、氯化EVA)(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现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建设年产10000吨合成树脂建设项目,即采用新的非ODS--氯仿溶剂法生产氯化聚丙烯/氯化EVA生产工艺,生产7000吨/年氯化聚丙烯和3000吨/年氯化EVA,主要生产工艺由氯化工序、干燥工序组成,另有30%盐酸、次氯酸钠/氯化钠等副产品生产工序,以及环保治理工艺。建设周期为12个月,生产规模达到年产10000吨合成树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韶关同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翁源华彩新材料产业园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2252909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城市花园

邮编:512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1-870009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其它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七、信息公开的有效期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韶关同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