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是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生产企业,为充分挖掘利用现有生产设备潜力,韶关冶炼厂拟在不改变现有主体生产工艺、原料及产品结构的基础上将现有二系统产量恢复至设计产能,即15万吨/年,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相比原有环评批复,韶关冶炼厂实施产能恢复后的生产能力、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均不发生变动,污染防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量相比大幅度下降。
为科学合理评价工厂当前生产活动对周边环境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实施)要求,韶关冶炼厂拟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其生产活动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同时为企业恢复至设计产能提供依据,韶关冶炼厂于2020年2月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目前环评单位已编制完成了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以便收集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文件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登录韶关市生态环境局(http://epb.sg.gov.cn/zwgk/hpgs/index.html)查阅。如需查阅纸质后评价报告,可在公示期内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供。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次后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详见后评价报告)。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网站公示材料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751-8399491
邮 箱: wwwzhhh@126.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郊九公里韶关冶炼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征集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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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