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会议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9-01-29 09:05

2019年1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会议,全市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对象、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厂、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厂)以及各县(市、区)环境统计工作人员约500人通过现场或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由市生态环境局总量科科长谭青生同志发言,他从填报范围及内容、基础佐证材料、数据核算质量、上报时限等方面对2018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要求2019年2月15日前需完成第一轮填报提交。接着,总量科环境统计工作人员对2018年度环境统计的对象及内容、与往年的主要变化、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报表制度、上报要求以及系统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参加培训的区县环统工作人员以及企业环统负责人认真听讲并做记录。

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属于每年例行的统计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排污对象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各级政府和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生态环境政策和计划、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环境统计管理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和大型畜禽养殖场的基本情况、产品产能产量、治污设施运行和污染物产生排放;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运行及污染排放情况;农业、生活、机动车的基本情况和污染物产生排放等进行统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