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做好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7]133号)、《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相关要求,我局对2016年应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广东始兴县华洲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验收。经现场核查,广东始兴县华洲木业有限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现予以公布。
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