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本网 发表日期:2019-07-04 10:5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

1)项目名称: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黄金村花拉寨填埋场预留用地内

4)占地面积:花拉寨填埋场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543113m2,二期工程填埋场占地面积为76900m2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8574.59万元。

6)建设内容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设计日均处理生活垃圾700t/d,库容约为15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135万立方米(90%);填埋场服务年限为10年,填埋期限为20197~20297月,服务区域为韶关市城区(包括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生活垃圾填埋总填埋量约为100.81万吨,飞灰固化物为8.92万吨,炉渣为10.7万吨,合计120.43万吨;总有效填埋库容约为105.47万立方米。

7)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为首期工程员工,无需新增劳动定员全年365天运营。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293.36m3/d;车辆冲洗废水8.8m3/d;粪便处理废水33.12 m3/d;生活污水2.16m3/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进入调节池的垃圾渗滤液、粪便处理废水一起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工艺为水质均衡+混凝沉淀+内置MBR生化处理+ NF/RO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后,达标排入大陂水,最终汇入浈江。

2)大气环境影响

垃圾填埋场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垃圾填埋废气,渗滤液在调节池和处理站的恶臭气体、填埋作业粉尘;垃圾在运输和填埋过程的粉尘污染等。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主要由进出场汽车、填埋场作业区和生化处理区的作业机械引起噪声等。

4)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各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认真搞好组织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进入调节池的垃圾渗滤液、粪便处理废水一起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工艺为水质均衡+混凝沉淀+内置MBR生化处理+ NF/RO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后,达标排入大陂水,最终汇入浈江。

2)废气治理措施

将填埋气体输送至沼气发电区进行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烟囱排放配备洒水车辆,对场内道路采取定时洒水措施;填埋场内作业表面及时覆盖;种植绿化隔离带,控制扬尘扩散;在填埋区挡坝设置4m 高的围网,防止轻质垃圾飞扬飘出场外

3)噪声治理措施

填埋场应尽量采用噪声小的设备,并采用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夜间作业,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处理场周围种植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污泥收集后送入本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过压滤后含水率符合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入场要求。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选址要求,选址合理;作为市政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以提高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改善城镇环境卫生条件;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总量控制来源具有合法性;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韶关市花拉寨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1-8772447  邮箱:HLZEQXM@163.com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34号芙蓉花园H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1-8700090   邮箱:gdskhb@qq.com

通讯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城市花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韶关市生态环境局(http://epb.sg.gov.cn/)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韶关市花拉寨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20196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