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通知【认可委秘(实)[2019]L03320-2019-01号】的要求,由张友篪、詹志薇、陈智营共3位评审员组成的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现场评审组,于2019年10月19~20日,对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为期2天的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现场评审。
评审组采用“听、看、查、考、问”的方式展开现场评审工作。听取了监测中心站领导的汇报,开展了现场试验、现场提问和座谈,检查了实验室工作环境和仪器设备,审查了质量体系文件、运行记录、内审和管理评审记录、监测报告及其原始记录,并与本站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经过2天的细致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我站能够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和认可能力的有效性,严格按照认可准则和体系文件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履行和遵守认可机构和认可准则的要求,正确使用认可标志,没有超范围或不当使用认可标识,同意我站维持原认可资格。
据悉,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06年11月10日初次获实验室国家认可,十二年多来坚持与时俱进,按照“质量方针”的要求,将质量保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程序贯穿在环境监测全过程之中,在规范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更好地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次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现场评审涉及的检测领域为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噪声,确认了实验室检测的产品/产品类别 4类81项,安排了4类检测产品的现场试验30项(参数),同时利用能力验证结果确认实验室的技术能力20项(参数),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宋莉屏